評價意義: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產業政策,從源頭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
(2)識別、分析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危害程度,確定職業病危害類別,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3)從職業病防治角度評估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為建設項目的設計提供必要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對策和建議。
法律法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十七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90號)
第九條 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預評價時間:
項目可行性論證及設計階段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益新大道288號石羊工業園招商處三樓 泰安生
電話:028-85570313
手機:13350078243(馬女士)
郵箱:sc_tas@163.com
網址:www.uaprsc.com